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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各编写组长扩大会议在南京市召开

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各编写组长扩大会议在南京市召开

2019/05/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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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至28日,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起重机标委会”)在南京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各编写组长扩大会议,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各编写组组长、部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行业专家及标委会秘书处人员共计23名代表。会议由起重机标委会秘书长赵春晖主持,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宏斌副局长、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唐超总经理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会议承办单位江苏润邦智能车库股份有限公司史和庆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

马宏斌副局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南京市地方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政策,并指出标准化工作是特种设备监管重要的技术支撑,上述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为南京市加强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监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唐超总经理在讲话中指出,要高质量完成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  设计规范》的制定工作,并重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应充分考虑“设计规范”的基础性,应清晰描述总体性能、功能、技术参数和限制条件等要求;二是应重点考虑本质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三是应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应前瞻性和系统性的考虑技术发展以及市场需求。

会议讨论中,与会代表在听取了总则组组长周洁高级工程师关于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  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回函情况的介绍后,重点针对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中整机、结构及机构是否需要设立工作级别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各参会代表积极发表意见阐述了观点,经充分讨论并确定本标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机构进行分级,暂不设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整机与结构分级;随后,与会代表针对上述国家标准在全国征求意见返回的670余条意见进行了讨论和处理,其中对于部分意见,需在进一步验证和补充数据后,再进行修改和完善。会议要求,各编写组组长应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尽快完成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 设计规范》(送审稿)及相关文件,以便起重机标委会组织标准审查工作。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保证上述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顺利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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