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安排,由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制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工业车辆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计划号:2019020)和《工业车辆用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计划号:2019021)。受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委托,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车辆标委会”)负责组织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上述两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发送工业车辆标委会全体委员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将回复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稿返回意见表”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处。如无意见亦应予以回函“无意见”告知,逾期不复函者按无异议处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单 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100007)
联系人:赵春晖 电话: 13911394598
张金侠 电话:010-64033375
传 真:010-64035403
E-mail: gyclbwh@163.com
附件:1、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工业车辆 非车载
传导式充电机》和《工业车辆用锂离子电池及其
系统》(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电子版)
2、征求意见稿返回意见表(电子版)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