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连续搬运机械行业具体情况,现将2019年度连续搬运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对截止到2014年底、标龄已满5年的现行有效行业标准进行复审,标准项目见附件。
二、复审原则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的要求,组织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着力提升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逐步推动行业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转变。
三、复审结论
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
(一)继续有效。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内容能够满足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以及行业管理的需求。
(二)修订。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对应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变化较大,或对应的国际标准已更新,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修订的标准应明确修订的年度,并成系统地安排,原则上修订的标准应在今后的三年中予以落实,最迟为2022年;修订的标准按标准正常立项程序分年度申报,不统一或单独下达修订计划。
(三)废止。属于下列情况:
——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
——标准内容被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含盖或替代。
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已根据标准的实际情况给出了初步意见。请各位委员参照此建议,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并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复审结论汇总表”)返回至秘书处。
联系方式:
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雍和宫大街52号
邮 编:100007
联系人:程潞样
电 话:010-64033375、13581563269
传 真:010-64033375
E-mail:lxbybwh@163.com
附件:复审结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