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文件中机联标[2019]261号“关于开展2019年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截止到2014年底、标龄已满5年的现行有效机械行业标准进行复审,标准项目见附件。现将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械行业标准复审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2.市场和企业是否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3.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措施,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4.是否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5.是否同其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矛盾;
6.行业标准的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和消费水平的要求;
7.是否符合工信部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复审结论
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标准复审结论的确认原则如下:
1.继续有效。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内容能够满足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以及行业管理的要求。
2.修订。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对应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变化较大,或对应的国际标准已更新,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
3.废止。属于下列情况:1)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2)标准内容被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含盖或替代。
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已根据标准的实际情况给出了初步意见。请各位委员参照此建议,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填写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复审结论汇总表”),并于2020年2月15日前返回至秘书处。
联系人:张培、蔡亚森
电 话:010-64035319、010-64031622
传 真:010-64035403
E-mail:qzjxbwh@ 163.com
附件:复审结论汇总表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