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文件机秘标〔2022〕13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本年度起重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标准项目见附件。现将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为加大行业标准复审修订力度,对截止到2017年底、标龄已满5年的现行有效起重机械领域推荐性行业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及时修订。本次标准复审工作的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2022 年行业标准复审项目计划(机械工业部分)中列入的起重机械行业标准。
二、复审原则
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的要求,组织做好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着力提升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逐步推动行业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转变。
三、复审内容
重点审查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是否满足当前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是否被其他标准所替代或与之存在矛盾,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因素。
四、复审结论
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含整合修订、修改)和废止。标准复审结论的确认原则如下:
1.继续有效。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内容能够满足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以及行业管理的需求。
2.修订(含整合修订、修改)。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对应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变化较大,或对应的国际标准已更新,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
加大推荐性标准整合修订力度,推进标准体系升级。
鼓励采用修改单对行业标准进行修改,提升修订响应速度。
3.废止。结论为废止的行业标准,需确保废止理由充分详实,并属于下列情况:1)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2)标准内容被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含盖或替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填写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推荐性行业标准复审工作表”),并于2022年12月2日前返回至标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单 位: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联系人:张 培 010-89659782 13716089693
王昕婧 010-89659790 15022662160
E-mail: qzjxbwh@163.com
附件:推荐性行业标准复审工作表
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