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7-19
各位委员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58号)的要求,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停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停车设备分会”)归口,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制定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计划编号为20231658-T-604)。
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已完成上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现广泛征求停车设备分会全体委员及行业有关单位意见,请将回复意见和建议填入《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返回意见表》(见附件2),于2024年9月20日前发E-mail至停车设备分会秘书处。回复意见和建议时,标委会委员可签字,非委员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意见亦应予以回函告知,逾期不复函者按无异议处理。
秘书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 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100007)
联系人:赵春晖 010-89659783,13911394598
王 丹 010-89659791,13810267611
E-mail: tcsbbwh@163.com
附件:
1.《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返回意见表
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停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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